如何判定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判定非法行医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主体资格是判定非法行医的关键因素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这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没有获得合法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却进行医疗行为,就可能构成非法行医。比如,一些没有经过专业医学教育和培训,也没有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在小诊所或其他场所为他人看病、开药、治疗等,这种情况就符合主体资格不合法的特征。 其次,从行为表现来看,非法行医通常是在没有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情况下开展医疗活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像一些黑诊所,没有经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批,没有取得合法的执业许可,却擅自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就属于典型的非法行医行为。这些黑诊所可能设备简陋、环境不卫生,缺乏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措施,容易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再者,非法行医的行为还可能涉及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即便某些医疗机构取得了执业许可,但如果其开展的诊疗科目超出了登记核准的范围,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行医。例如,一家诊所原本只被核准开展一般的内科诊疗,却擅自开展外科手术等超出其登记范围的医疗项目,这也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一些非法行医者可能会使用假药、劣药来治疗患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禁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如果行医者在诊疗过程中使用了这些药品,不仅损害患者的身体健康,也构成了非法行医的加重情节。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非法行医的判定,会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一旦被认定为非法行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判定非法行医是一个严肃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