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我是一名劳动者,所在公司一直拖欠工资,老板还态度强硬地表示不会支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律上是如何认定这个罪名的,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我该怎么去判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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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下面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该罪名的认定: 首先是犯罪主体,一般是负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义务的自然人和单位。简单来说,就是那些应该给员工发工资的老板或者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其次是行为表现,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比如老板把公司的资金都转到自己私人账户,然后躲起来不见员工,这种就是典型的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另一种是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些企业明明账户上有钱,却就是拖着不给员工发工资,这也属于这种情况。 然后是数额标准,虽然法律没有统一明确的数额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各地会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来说,拖欠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达到一定金额,或者拖欠多个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总额达到一定金额,就可能构成犯罪。 最后是责令支付仍不支付这一条件。必须是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用人单位或者个人仍然拒不支付的,才构成犯罪。政府有关部门通常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比如劳动监察部门向企业下达了支付工资的责令书,企业还是不支付,那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如果你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由他们来责令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还是不支付,符合上述认定条件的,就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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