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的界定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家里这边要征地了,我想知道在确定征地补偿的时候,到底以什么时间节点来判断一个人有没有资格参与分配呢?是看征地公告发布的时候,还是其他什么时候呀?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时间界定的问题,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征地补偿
  • #成员资格
  • #界定时间
  • #集体经济
  • #土地征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的界定时间在法律实践中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通常并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确切时间点,一般会依据当地政府出台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确定。 首先,一般情况下,多数地区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作为判断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时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这就是说,在这个时间点上具有成员资格,才有分配土地补偿费的权利。 除了上述常见的时间点外,实践中还有一些其他可能被认定的时间。比如,有的地方以征地公告发布之日来确定,因为征地公告是让公众知晓征地相关事宜的重要方式,从公告发布起,相关的征地活动逐步开展,此时确定成员资格可以明确哪些人会受到征地影响并可能获得补偿;还有一些情况会以土地征收审批文件下达之日作为界定时间。 在判断是否具备成员资格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有些地方实行“户籍登记”原则,只要户口在村里,就是村里的一员,就可能具备成员资格;而有些地区采用“实际生活”原则,即使没有本地户口,但长期在村里居住生活,也可能被认定为村里成员。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倾向于“折衷主义”,既看是否有本村户口,也要考量在村里居住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像其他村民一样承担了相应责任,比如是否履行了村民应尽的义务等。 总之,不同地区对于征地补偿成员资格界定时间和标准存在差异,具体的界定时间和标准应以当地的具体规定为准。相关概念: 登记主义:指仅以户口是否在村里来判断是否有资格参与征地补偿分配。 实际生活原则:只要长期在村里居住生活,就算没有本地户口,也可算作村里成员的认定原则。 折衷主义:既看有没有本村户口,也看在村里住多久、是否承担相应责任来判断成员资格的方式。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