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


在租赁合同纠纷中,确定管辖法院是解决纠纷的重要前提。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规则。 首先,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来选择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您和房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旦发生纠纷,由某一特定地点的法院管辖,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这种约定管辖的方式给予了当事人一定的自主性,方便他们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就适用法定管辖。对于租赁合同纠纷,一般适用特殊地域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租赁合同中,被告住所地就是房东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而合同履行地,对于租赁合同而言,通常是租赁物所在地,也就是您所租赁房屋的所在地。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还适用专属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这意味着,如果您的租赁合同是关于房屋的,那么无论是否有约定管辖,最终都要由房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和执行等工作。 综上所述,确定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首先看是否有有效的书面协议管辖;没有的话,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则适用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在遇到纠纷时,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则来确定正确的管辖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