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正当防卫如何认定?

我之前跟人起了冲突,对方先动手打我,我还手把他打伤了。现在对方要我赔偿,说我打人。我觉得我是正当防卫,可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法律上对正当防卫是怎么认定的,像我这种情况算正当防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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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当防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做了明确规定。从法律角度看,认定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这里的不法侵害指的是违法的侵害行为,比如故意的殴打、抢劫等。像一般的民事纠纷拉扯,如果没有达到违法侵害的程度,就不能构成正当防卫的起因。例如两个人因为小事发生口角,推搡了几下,这种情况就不属于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不法侵害。 其次是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也就是说,不能在侵害还没开始或者已经结束的时候进行所谓的“防卫”。比如,有人只是口头威胁你要打你,但还没有动手,你就先把他打伤了,这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或者对方已经停止攻击,你还继续反击,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要求。 然后是主观条件,防卫人必须具有防卫意识。防卫意识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并且目的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如果是出于报复、伤害等其他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即使客观上存在不法侵害,也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比如,两人之前有矛盾,在一次冲突中,对方先动手,但其实你早就想找机会教训他,这种情况下你的行为可能就不构成正当防卫。 接着是对象条件,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也就是说,不能为了保护自己去伤害无辜的第三人。比如,有人打你,你却把旁边路过的人打伤了,这肯定不能算正当防卫。 最后是限度条件,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必要限度一般要根据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以及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权益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比如,对方只是轻轻推了你一下,你却用刀把对方砍成重伤,这就很可能超过了必要限度。 结合你说的情况,对方先动手打你,你还手把他打伤,是否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根据具体细节来判断。如果你的还手行为是在对方的攻击正在进行时,并且是为了制止对方的侵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正当防卫。但如果对方已经停止攻击,你还继续还手,或者你的还手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程度,就可能不构成正当防卫,甚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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