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准备跨年冲回来后是否需要做纳税调减?
我公司之前计提了坏账准备,现在跨年把坏账准备冲回来了。我不太清楚在税务处理上,这种跨年冲回坏账准备的情况,需不需要做纳税调减。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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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坏账准备和纳税调减的概念。坏账准备是企业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预先提取的一笔资金。纳税调减则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某些在会计上已经扣除,但按照税法规定不能扣除或者可以在以后期间扣除的项目,从会计利润中加回来,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所说的准备金支出,就包括坏账准备。也就是说,企业在计提坏账准备时,这部分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不能扣除的,需要做纳税调增。 而当坏账准备跨年冲回来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之前计提坏账准备时已经做了纳税调增,现在冲回坏账准备,意味着这部分费用实际上并没有发生,那么按照税法规定,就应该做纳税调减。比如,企业在2023年计提了10万元的坏账准备,在当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做了纳税调增。到了2024年,将这10万元坏账准备冲回,那么在2024年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就需要做纳税调减10万元。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企业所得税的计算符合实际情况,避免企业因为计提和冲回坏账准备而多缴或者少缴税款。总之,坏账准备跨年冲回来后是需要做纳税调减的,企业应当按照相关税法规定进行正确的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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