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的数额应如何确定?


违约金数额的确定方式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当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明确约定时: - 一般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违约金数额。例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延迟交货,每天需支付合同金额1%的违约金,那么在出现延迟交货的违约情况时,就按照这个约定来计算违约金。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不过,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比如,约定的违约金是1万元,但实际造成的损失达到了5万元,这种情况下,受损方可以请求适当增加违约金;反之,若约定违约金为5万元,但实际损失只有1万元,违约方可以请求适当减少。 其次,当合同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时: 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来承担违约责任。例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了3万元的经济损失,那么违约方就需要赔偿这3万元的损失。同样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相关规定,在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按照实际损失来确定赔偿额。 另外,在一些特殊合同中,违约金数额的确定还有特殊规定: -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就逾期付款违约金未作约定,一般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3倍至1.5倍标准计算。依据是买卖合同解释(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以及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三条相关内容。 - 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