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断定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是一名医护人员,最近听闻同行因 医疗事故罪被处理,心里很忐忑。我想知道在实际情况中,怎样才会被断定为医疗事故罪呢?是只要患者出了事就算,还是有其他具体的判定标准?我特别想弄清楚这些,好让自己以后工作更规范。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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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断定构成医疗事故罪。首先,从犯罪主体来看,必须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指的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疗防疫人员、药剂人员、护理人员、其他技术人员等。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所涉及的主体范围。其次,主观方面需是过失。这里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后果的发生。比如医生因为疏忽开错药剂量,导致患者病情加重,这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再次,犯罪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医疗工作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一旦违反这些规定,就可能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时也会对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威胁。最后,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例如,医生值班时擅离职守,延误对危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情形。具体的判定要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鉴定标准。只有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方面的条件,才能断定构成医疗事故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