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过失该如何认定?


医疗事故过失的认定是一个复杂且严谨的过程,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医疗事故过失的概念。医疗事故过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里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患者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 在认定医疗事故过失时,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违法行为。这是认定医疗事故过失的重要前提。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例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如果医务人员违反了这些规定,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过失。 二是损害后果。即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后出现了人身损害的结果,如身体损伤、残疾、死亡等。这种损害后果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并且能够通过医学检查、鉴定等方式予以证明。 三是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患者的损害后果是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如果损害后果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如患者自身的疾病发展、不可抗力等,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过失。 四是主观过错。医务人员主观上必须存在过失。如果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即使出现了损害后果,也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过失。 认定医疗事故过失通常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专家会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具体的医疗事实和证据,作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过失的鉴定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