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定合同显失公平?


在法律领域,合同显失公平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关乎合同双方权益的平衡。当合同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那么,如何认定合同显失公平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显失公平的定义。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身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等情形,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合同的内容明显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不利,这种不平衡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商业风险范围。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这为我们认定合同显失公平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条文依据。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合同显失公平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客观要件,即合同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比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卖方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了具有很高价值的物品,而且这种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悬殊,这就可能构成权利义务的明显不对等。二是主观要件,即一方具有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例如,一方当事人明知对方因急需资金而不得不签订合同,并且利用这个机会提出了非常苛刻的条件,这就符合主观要件。 此外,还需要考虑合同订立的背景和过程。如果合同是在一方受到胁迫、欺诈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订立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显失公平。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合同,这种合同显然是不公平的。 需要注意的是,显失公平的认定是一个综合判断的过程,不能仅仅依据某一个因素就轻易下结论。而且,受损害方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撤销权就会消灭。总之,认定合同显失公平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并且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