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区分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是一个在婚姻关系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它涉及到夫妻双方在财产方面的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这比较容易理解。比如夫妻双方上班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或者一方通过兼职等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像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股票投资所获得的收益等,都算在其中。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例如,一方创作的作品获得的稿费,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情况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另外,还有一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和司法实践来判断。比如,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对于维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婚姻生活中,如果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等问题,准确区分这些财产,能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等方式,对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