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他人名字买房,对方不同意更名该如何处理?
我借用朋友名字买了套房,现在想让朋友把房子更名到我名下,可朋友却不同意。我当初买房的钱都是自己出的,有转账记录。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处理才能让房子更名到我名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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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借用他人名字买房这种行为被称为“借名买房”。借名买房通常是指实际出资人(借名人)因各种原因,借用他人(出名人)的名义购买房屋,并以出名人的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但实际由借名人支付购房款并使用房屋。 当出现出名人不同意更名的情况时,借名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尝试与出名人进行协商沟通。这是解决问题较为温和的方式,双方可以坐下来,讲清楚当初借名买房的缘由、实际出资情况等,看是否能达成一致,让出名人配合办理更名手续。 如果协商不成,借名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想在诉讼中获胜,借名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比如,购房款的支付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取款记录等,能证明是由借名人实际出资;还有双方关于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或者聊天记录、录音等,能证明双方存在借名买房的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借名人和出名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借名买房协议,出名人不同意更名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借名人可以要求出名人承担违约责任,继续履行更名义务。 此外,如果能够证明借名买房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支持借名人的诉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名买房的行为违反了限购政策、经济适用房政策等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名买房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借名人只能要求出名人返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等损失,而不能要求更名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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