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还可以要回吗?

我之前用别人名字买了套房子,现在想把房子要回来,但不知道行不行。我当时是出了全部的购房款,也保留了一些付款凭证,不过没有签订书面的借名购房协议。现在对方不太愿意配合,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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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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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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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用别人的名字买的房屋,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的。 首先,需要明确借名购房的相关概念。借名购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借名人)因各种原因,借用他人(显名人)名义购买房屋的行为。借名人与显名人之间本质上属于委托合同关系,借名人委托显名人以其名义购房。 能否要回房屋,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借名购房的事实。如果房子的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自己实际出资了,比如提供购房款的支付凭证、银行转账记录、购房过程中的相关票据等,同时能够证明借名购房事实存在,例如有双方关于借名购房的书面协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那么房子就可以要回来。相关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七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反之,如果无法证明实际出资情况以及借名购房事实,且被借名人拒不承认借名买房这个事实存在的,则房子将无法要回,房子将归产权登记方也就是被借名人所有。这是因为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与被借名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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