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名字买房子如何规避风险?


在法律层面,用别人名字买房子也就是借名买房,存在一定的风险。不过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尽量规避这些风险。 首先,借名买房行为通常是基于双方之间的约定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所以,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应签订详细的借名买房协议。在协议中,要明确约定房屋的实际出资人是你,登记在对方名下只是借名而已,还需约定房屋的实际使用权、收益权归你所有,以及在符合过户条件时,对方有义务协助你办理过户手续等内容。这样,一旦日后发生纠纷,该协议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 其次,关于购房款的支付,要保留好相关的付款凭证。这包括购房款的转账记录、收据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虽然借名买房并非借贷关系,但付款凭证同样能证明你是实际的购房出资人。在司法实践中,这些凭证可以有力地证明房屋的实际出资情况,对你主张房屋权益非常关键。 再者,在房屋交付后,你要实际占有和使用该房屋。比如保留好与房屋相关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缴费凭证,这些都能证明你对房屋的实际控制和使用。并且尽量收集能证明借名买房事实的其他证据,像双方关于借名买房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 最后,要密切关注过户条件的变化。一旦满足过户条件,应及时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对方拒绝协助过户,你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