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有哪四种情形?
我想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是自动离职。之前因为家里突发急事,没来得及跟公司请假就回老家处理了,好几天没去上班。我想了解自动离职具体有哪几种情形,看看自己符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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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自动离职常见的四种情形: 第一种,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既未续签合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便不再到单位上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如果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工作,而单位未表示异议,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可能会产生不同的认定。然而若劳动者自行停止工作,就可能构成自动离职。 第二种,劳动者在未得到单位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且长期不归。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有事需要离岗,应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若劳动者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者请假未获批准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且长时间不回单位,这通常会被认定为自动离职。比如《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虽然该条例已废止,但相关精神仍有参考价值)曾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这里的无正当理由旷工且达到一定期限就类似自动离职的情况。 第三种,劳动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单位提出辞职,但未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只是提出了辞职,但没有完成工作交接、归还公司财物等离职手续,就不再来上班,也会被视为自动离职。 第四种,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找到新工作、出国等),突然停止到单位工作,且未与单位进行任何沟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者应遵守的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破坏了用人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单位一般会将其认定为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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