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自动离职有什么补偿政策?
我是一名职工,最近想自动离职,但又担心自己的权益问题,不太清楚自动离职后有没有补偿。所以想了解一下,职工自动离职在法律上有什么样的补偿政策,补偿是怎么规定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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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自动离职通常是指职工根据自身意愿,未经用人单位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行为。对于职工自动离职的补偿政策,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职工因个人原因自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并不包括职工主动辞职的情况。也就是说,当职工出于自身发展、家庭因素等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放弃了现有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便职工是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比如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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