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

我是一名员工,由于一些个人原因想自动离职,但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我想知道,在这种自动离职的情况下,我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呢?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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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员工自动离职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就是员工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如果员工仅仅是因为自身原因,比如个人发展、家庭因素等,主动提出离职,也就是自动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是员工主动放弃工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同时,根据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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