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征收所得产物该如何分配?
我家的土地被征收了,现在涉及到征收所得产物的分配问题。家里人对怎么分有不同的意见,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下土地被征收所得产物具体该按照什么方式来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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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所得产物通常指的是土地征收补偿款,其分配问题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不同类型的土地分别进行讲解。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分配,它主要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则专款专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一般会召开村民会议,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土地补偿费使用、分配方案等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不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而对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通常是直接补偿给房屋所有权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如果房屋存在租赁等情况,对于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的补偿,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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