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已增值股票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对于已增值股票的分割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进行判断。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接下来分情况来看股票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股票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在婚后没有进行任何操作,股票的增值属于自然增值,根据法律规定,这部分增值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甲在结婚前买了某股票,婚后一直没管,股票因市场行情上涨而增值,这增值部分就归甲个人所有。 若股票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股票以及其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这部分财产。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例如,乙和丙在婚后用共同财产买了股票并增值了,他们协商不成,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比例。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对股票进行了操作,如买卖、追加投资等,那么股票的增值就包含了夫妻双方共同的劳动和投入,这部分增值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进行分割。比如,丁在婚前买了股票,婚后和配偶一起分析行情、操作买卖,使股票增值,这增值部分就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总之,离婚时已增值股票的分割要结合股票的购买时间、资金来源以及婚后是否有操作等多种因素来判断,以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