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银行存款两人该怎么分割?


在离婚时,银行存款的分割是一个常见且重要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如果银行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这些存款。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该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同时,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也会考虑到子女的利益,给予抚养子女一方适当的倾斜。 另外,在分割银行存款时,还需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要证明银行存款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银行账户信息、存款时间等。如果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离婚时银行存款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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