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的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


在探讨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同居关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者共同出资所获得的财产。它和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产生的,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诸多法律规定的严格保护。而同居关系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在财产分割上也有不同的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就表明,当涉及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问题时,法院是会介入处理的。 在分割同居关系共同财产时,一般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协商原则。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这种方式是最理想的,能够避免双方产生更大的矛盾。因为双方对财产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最为清楚,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的分割方案往往更容易被双方接受。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对于能够证明是一方个人出资购买的财产,一般会认定为个人财产,归出资方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用自己的工资购买的汽车,并且有购车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是其个人出资,那么这辆汽车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对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财产,则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出资比例为 6:4,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双方的份额。 此外,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对共同财产有较多的贡献,比如一方负责家务劳动、照顾双方生活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予以考虑,给予这一方一定的倾斜。总之,在处理同居关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合理地进行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