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和孩子该如何分配?


在离婚时,债务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 首先说孩子抚养权的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从生理和情感需求上看,母亲能给予更好的呵护。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教育背景、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亲密度等因素,比如哪一方能给孩子提供更稳定的生活环境、更好的教育资源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这个时候已经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他们可以表达自己想跟谁生活,法院一般会尊重他们的选择。 接着说债务的分配: 在离婚时,对于债务首先要区分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庭日常开销,像购买生活用品、支付水电费等所借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了很多钱去投资一个与家庭毫无关系的项目,而且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一般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如果有夫妻共同财产,先用共同财产来还共同债务,如果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已经各自分好了,那就双方商量怎么还,商量不好就由法院判决。而个人债务,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