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债务该如何承担?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在婚姻期间我们有一些债务。我不太清楚这些债务在离婚的时候要怎么处理,是一人一半,还是根据什么别的标准来划分呢?想了解下离婚债务承担的具体规定和方式 。
展开


离婚债务的承担需要先区分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像日常开销、买房、孩子教育等产生的债务,或者是双方一起签字认可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共同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那就由双方协商怎么还;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个人债务,就是一方为了个人的事情,比如自己的爱好、独自做生意等产生的债务,而且另一方没参与也不知情。像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产生的债务,或者独自筹资做买卖但收入没用到共同生活里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还。 另外,即便离婚协议里约定好了债务由某一方承担,但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债权人还是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一起还钱。不过承担了债务的一方,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讨。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为满足个人特定需求或利益所负的债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