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子女购房,产权证有多人名字,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在父母为子女购房且产权证上有多人名字,离婚时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明确房产的性质。这种多人共有的房产,在法律上属于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指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则是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在父母为子女购房的情形中,如果各方对于产权份额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分割房产。比如,各方在购房时签订了协议,明确了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那么离婚时就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割。 若没有约定份额,就要考虑出资情况。如果是父母出全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和其配偶名下,通常会认为父母的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在分割时会适当考虑这一因素。比如,可能会根据父母的出资比例,给予子女方相对较多的份额。 另外,婚姻关系的存续时间、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也可能会在分割房产时被考虑。例如,一方在婚姻期间对家庭有较多的经济贡献或者承担了较多的家务劳动,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予以照顾。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自行签订分割协议,并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确定房产的分割方案。 总之,父母为子女购房且产权证有多人名字,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约定以及婚姻状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