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导致的维权费用应由谁来出?


在违法强拆的情况下,维权费用应由强拆方或者国家来承担补偿责任。 首先,强拆行为如果被认定是违法的,那么实施强拆的一方自然要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负责,这里面就包括被拆迁人因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这是基于基本的法律原则,即侵权者要对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代价,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有责任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当出现违法强拆时,国家通过法律途径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也是对公民权利的一种救济和保障。 相关法律规定,《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违法强拆就属于造成财产损害的违法行为,被拆迁人有权获得赔偿,这里的赔偿范围就可能涵盖维权费用。 另外,在具体实践中,如果因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没有公正或者清点物品清单,造成拆迁户举证困难,并且机关也无法证明损失的,法院可以在拆迁户主张的情况下做出认定。对于强拆造成室内物品损失,双方都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拆迁户申请赔偿应予以支持,法院根据拆迁户提供的清单结合实际情况酌情处理。这也从侧面说明,被拆迁人因违法强拆而产生的一系列合理维权支出,是有法律依据要求赔偿的。 在赔偿方式上,被拆迁人可以选择现金补偿、将房屋恢复原貌等方式,若拆迁为城中村改造等情况,还可以要求国家提供安置保障房等。 相关概念: 违法强拆:指没有合法依据,未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强制拆除行为。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