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产权房要怎么分?


在夫妻离婚时,产权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个人财产则是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另一方通常无权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该产权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常见的分割方式如下: 1. 双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产权房。他们可以决定一方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然后平分所得款项。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合法的,法律是予以认可的。 2. 法院判决: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房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购房的出资情况、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子女的抚养情况等。例如,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房产份额给该方;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且抚养子女的一方生活困难,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并要求其给予另一方合理的补偿。 如果该产权房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屋仍属于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总之,夫妻离婚时产权房的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处理。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情绪化的冲突,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