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如何取得留置权?

我有一处房产,因为一些债务纠纷的问题,想了解怎么才能取得这处房产的留置权。我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房产留置权的取得有什么具体要求和流程,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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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房产不能成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从这条规定可以明确看出,留置权的对象仅限于动产,而房产属于不动产。 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留置权的设立初衷是基于债权人对动产的合法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通过留置动产来保障自己的债权实现。而不动产通常价值较大,且其流转需要遵循严格的登记等程序,与动产的特性有很大不同。所以在涉及房产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时,债权人一般不能通过留置房产来保障自身权益,而是可以通过抵押、查封等其他合法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与债务人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通过实现抵押权来获得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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