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下上班时脑出血怎么处理?
我在上班的时候突然脑出血了,不清楚在新劳动法里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算工伤吗?单位要承担什么责任?我能得到哪些赔偿和保障呢?心里很着急,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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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劳动法的框架下,上班时脑出血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处理方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就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一般情况下,单纯的上班时脑出血并不一定能直接认定为工伤,因为它不属于上述明确列举的典型工伤情形。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如果上班时脑出血,并且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种情况,那么就可视同工伤。 若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的报销、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伤残津贴(如果造成了伤残)等。具体的待遇标准和申请流程,要按照当地的工伤保险政策和相关规定来执行。 如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所以,在遇到上班时脑出血这种情况后,职工或者其家属应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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