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是如何分割的?


婚后财产的分割是一个在婚姻法律领域非常重要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婚后财产分割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之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式有两种,协议分割和法定分割。协议分割就是夫妻双方自行商量如何分,只要双方达成一致,这种分割方式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另一方拿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谈不拢,那就进入法定分割。法院会按照一定原则来判,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就像夫妻的存款,没有特殊情况,会大致平均分。同时还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财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另外还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因为女方在生育子女过程中可能职业发展受限等,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这些情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而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不参与婚后财产分割的。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都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这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有明确规定。 此外,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有规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收益等,以及通过继承、受赠等方式获得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