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非产权房该如何分割?


在夫妻离婚时,非产权房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非产权房。非产权房指的是夫妻双方没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子,比如公租房、廉租房、单位的福利房等。这些房子夫妻只有居住权或者承租权,并没有所有权。 对于公租房,如果是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承租权的,离婚时双方均有权承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应依照下列原则予以处理: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照顾无过错一方。如果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对另一方可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 廉租房的情况类似,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在离婚时,如果双方都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比如一方获得廉租房的承租权,同时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单位福利房的分割则要根据单位的具体政策和房屋的性质来确定。如果单位允许该福利房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职工转让或继承,并且夫妻双方都符合相关条件,那么在离婚时可以进行协商分割。若单位明确规定该福利房只能由本单位职工使用,那么非单位职工一方可能无法获得房屋的使用权,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在分割非产权房时,夫妻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等,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夫妻离婚时非产权房的分割没有固定的模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