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财产怎么分割?


在我国,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问题,其分割方式会根据不同财产类型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而夫妻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通常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协商原则,《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协商结果进行分割。比如,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在判决时,法院会考虑多种因素。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是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更多的财产分配给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成长。例如,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将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同时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另外,对于无过错方的权益也会予以照顾。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比如,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另一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给予无过错方更多的财产份额。 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不同类型的财产,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对于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的,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房屋的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分割。可以是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也可以将房屋出售,双方分割售房款。对于存款和投资,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企业,可能需要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割。 总之,夫妻离婚财产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