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股权该如何分割?


在离婚时,涉及到股权分割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中股权的概念。简单来说,股权就是股东在公司里享有的权利,比如参与公司决策、获得公司盈利分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股权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一: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当夫妻二人都是公司的股东时,离婚分割股权相对会简单一些。他们可以自行协商股权的分割比例。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比如公司的经营状况、股权的市场价值等因素来进行判决。一般会遵循公平原则,尽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情况二:只有一方是公司股东。这种情况就相对复杂一些。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割,相对就比较灵活。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分割股份,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对股份进行评估,然后进行分割。 在实际操作中,股权分割还可能涉及到公司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财务状况等多方面因素。所以,在处理离婚股权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股权证书、公司财务报表等,以便在分割股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