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一方不在国内要如何办理离婚?

我和另一半现在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可对方在国外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理离婚呢?是能直接去相关部门办,还是要走法律程序?具体的流程、手续这些又是怎样的,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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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不在国内,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因为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以及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等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都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时,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若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同样有权管辖。 接下来是起诉离婚的程序。先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此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也通知起诉方到庭参诉;双方到庭后,法院会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最后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 起诉离婚还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和材料,包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起诉书、1寸照片一张 。此外,对于涉外离婚诉讼,国外一方虽可以不到庭,但要提供完整且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比如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起诉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这些书面材料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之后交由国内一方代理人用于立案起诉或出庭应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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