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到了另一方不去怎么离婚?
我和对方申请了离婚,冷静期也过了,本来约定好一起去办离婚手续,结果对方反悔不去了。我现在特别想离婚,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只能继续协商还是有别的办法能离成?
展开


在探讨冷静期到了另一方不去该如何离婚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的概念。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中的一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当冷静期到了另一方不去,这种情况就属于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意味着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要是遇到这种情况,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便另一方在冷静期后不去办理离婚手续,想离婚的一方还是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从而解决离婚的问题。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