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想离婚该怎么走法律程序?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实在过不下去了,想离婚。但我对法律程序一窍不通,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走哪些流程。希望了解一下想离婚具体要怎么走法律程序。
展开 view-more
  • #离婚程序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在法律上主要有两种途径,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这两种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也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为:首先,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程序为:首先,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安排开庭时间;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