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长期事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由谁来承担?

我请了长期事假,不知道这段时间的社保和公积金该由谁来承担。我担心公司会让我全部承担,可我觉得公司也应该出一部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长期事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的承担规则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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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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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长期事假期间社保和公积金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和公积金的基本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则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关于社保的承担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即使劳动者请了长期事假,只要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因为社保是基于劳动关系产生的法定义务,并不会因为劳动者请假而免除用人单位的缴费责任。一般来说,社保费用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其中用人单位承担大部分,劳动者承担小部分,具体比例由各地政策规定。 再看公积金方面,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同样,只要劳动关系存在,单位就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类似,公积金也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存,缴存比例也由各地规定。 不过,在长期事假期间,劳动者没有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可能会出现工资停发或者减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可能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缴纳方式。比如,可以在事假结束后,从工资中扣除;或者由劳动者提前支付给用人单位,再由用人单位统一缴纳。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都不能将其应承担的部分转嫁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全部承担社保和公积金费用,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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