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事假一个月社保由谁来承担?
我因为家里有事请了一个月事假,公司说这期间社保费用都得我自己承担。我不太明白,我觉得社保是公司和个人按比例共同承担的。想问问请事假一个月的情况下,社保费用到底该谁来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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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请事假一个月的情况下,社保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社会保险的概念。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义务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都有缴纳社保的义务,这一义务并不会因为职工请事假而改变。 请事假一个月,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依然由用人单位缴纳,劳动者个人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的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因为请事假期间没有工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在后续发放工资时进行扣除。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全部的社保费用,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社保费用。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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