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两个月社保需要自己全部承担吗?
我因为一些个人原因向公司请了两个月的假,公司说这两个月的社保要我自己全部承担费用。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请假两个月的社保到底是不是该我自己全部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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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保缴纳的基本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承担,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这意味着,只要劳动关系存续,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职工也需要承担自己应缴纳的部分。 在请假两个月的情况下,如果员工与用人单位仍然保持着劳动关系,那么社保的缴纳方式原则上不应该改变。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应缴纳的社保部分,员工承担自己应缴纳的部分。即使员工请假期间没有工资收入,用人单位也不能将全部社保费用转嫁给员工。 不过,如果员工请假期间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并且这种协商是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那么也是可以的。但这种协商必须有书面协议等明确的约定,否则用人单位单方面要求员工承担全部社保费用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如果员工遇到用人单位不合理地要求自己承担全部社保费用的情况,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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