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假半年公司是否应该交社保?
我是一名孕妇,打算向公司请半年假。但我担心请假期间公司不给我交社保,影响我的权益。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孕妇请假半年,公司有没有义务继续为我缴纳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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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孕妇请假半年,公司一般是需要继续为其缴纳社保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对于孕妇请假的情况,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然存续。即使孕妇请假半年超出了法定产假天数,如果是经过公司批准的合理请假,双方劳动关系并未解除,公司就不能停止为其缴纳社保。因为劳动关系的存续是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基础条件。 如果公司在孕妇请假半年期间停止缴纳社保,这就属于违法行为。孕妇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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