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捆绑销售违反了哪条法律?
我最近打算买房,遇到开发商要求必须同时购买指定的车位或者装修套餐才能买房。我觉得这种捆绑销售不合理,但又不太清楚他们到底违反了什么法律。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开发商这种捆绑销售的行为具体违反了哪条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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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捆绑销售是一种将消费者不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与主商品一起强制售卖的行为,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在法律层面,它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开发商的捆绑销售行为,限制了消费者只能选择其指定的搭配商品或服务,显然违背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虽然该条主要是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不正当竞争,但立法精神在于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开发商的捆绑销售行为,使得其他相关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失去了公平竞争的机会,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也符合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本应按照正常的交易规则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和交易,但捆绑销售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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