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离婚手续怎么办?


跨国离婚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办理手续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协议离婚。在我国,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而外国人除应当出具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若在中国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中国要求离婚的,中国公民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中国公民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法院会按照国内民事诉讼的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如果被告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法院会依据相关国际条约或外交途径送达。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据中国法律进行判决。 此外,跨国离婚还可能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国外法院的判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如果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需要在中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当事人可以向中国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法院会根据中国与该外国签订的司法协助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承认其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