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该如何办理离婚?
我和我的配偶是涉外婚姻,现在感情不和打算离婚。但我们不太清楚涉外婚姻办理离婚的流程和要求,是和国内普通婚姻离婚一样吗?还是有特殊的规定?希望能了解具体该怎么操作。
展开


涉外婚姻指的是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的婚姻。在办理离婚时,依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是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内地居民)、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其次是诉讼离婚。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对于涉外离婚案件,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若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在诉讼过程中,适用我国的法律进行审理。需要注意的是,涉外离婚诉讼可能涉及到送达、期间等特殊程序,例如,送达诉讼文书可能需要通过外交途径等方式进行,这会使整个诉讼过程相对复杂和耗时较长。 另外,在财产分割方面,涉外婚姻同样遵循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是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也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