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该如何起诉?


涉外婚姻离婚起诉指的是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外国人或者涉及国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要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除。以下是涉外婚姻离婚起诉的详细介绍: 首先是管辖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然后是起诉需要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如护照等);结婚证;民事起诉状,需明确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还需要提供财产清单及相关产权证明。 接着是起诉的具体流程。第一步是立案,原告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受理案件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第二步是送达,法院会将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如果被告在国外,送达的方式会比较复杂,可能会通过外交途径、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第三步是审理,法院会根据案件情况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如果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第四步是判决与执行,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判决。如果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涉及国外财产的执行,可能还需要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等方式来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