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同一判决书出现矛盾内容该如何执行?

最近收到一份判决书,发现里面存在矛盾的内容,不知道该怎么执行。不清楚这种情况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处理,也不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想知道遇到这种同一判决书有矛盾内容时,到底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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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同一判决书出现矛盾内容时,执行方式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生效的判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无论是民事裁决、刑事裁决以及刑事裁定中涉及的财产部分,一般由一审人民法院执行;若涉及二审程序,则由与一审法院同等层级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这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中有明确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如果当事人发现判决书存在矛盾内容,在不同的诉讼阶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在判决还未生效时,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通过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会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若判决已经生效,在民事审判中,当事人对生效判决和裁定有怀疑,有权向上一级原审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提交重审申请,但原判决和裁定依然要继续执行。不过对于已经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能进行再审申请。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生效判决和裁定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申诉期间判决和裁定的执行不会暂停。 另外,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这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所规定的内容。 相关概念: 上诉:指当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对该案再行审理的诉讼制度。 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申诉:在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向人民法院或是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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