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留置权该如何行使?
我是做运输生意的,之前帮客户运了一批货物,客户却一直拖着不给运费。我听说我有运输留置权,可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行使这个权利,是直接把货物扣下就行,还是有其他的流程和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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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留置权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的权利。这就好比你借了别人东西不还相应的费用,人家有权把东西扣下,直到你把费用结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六条规定,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或者其他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里的“相应的运输货物”指的是与未支付费用有直接关联的货物。也就是说,承运人不能随意留置所有货物,只能留置和欠费相关的那部分。 行使运输留置权时,首先要注意通知义务。承运人留置货物后,应当给予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一定的合理期限来支付费用。这个合理期限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比如货物的性质、市场行情等。一般来说,要给对方足够的时间去筹集资金支付费用。 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仍然没有支付费用,承运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讲,就是可以和对方商量把货物作价抵费用,或者把货物卖掉,用卖得的钱来抵费用,剩下的钱要还给对方。 不过,如果当事人在运输合同中约定了不得留置货物,那么承运人就不能行使留置权。所以,在签订运输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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