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该如何保护?
我有一批货物被客户拖欠费用,我依法行使了留置权。但现在客户想强行把货物拿走,我很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我该怎么做才能保护好自己的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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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欠你钱,你扣着他的东西,等他还钱了再还给他东西,如果他一直不还,你可以把东西卖了抵钱。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这为留置权的行使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当留置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首先,自力保护。在留置权受到侵害的紧急情况下,留置权人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留置财产不受侵害。比如,如果债务人试图强行取回留置财产,留置权人可以阻止其行为,但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其次,公力救济。如果自力保护无法解决问题,留置权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诉讼过程中,留置权人需要证明自己享有合法的留置权,比如提供相关的合同、占有动产的证明等。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判决留置权人胜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保障留置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此外,留置权人还应当妥善保管留置财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一条规定,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留置权人要尽到合理的保管义务,确保留置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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