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拆后如何要求公安局立案以及确认强拆违法后怎样刑事立案?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心里特别着急又很迷茫。想知道到底该怎么让公安局立案来处理这个事。而且现在已经确认强拆违法了,又要怎么进行刑事立案呢?特别想搞清楚具体的流程和办法,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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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拆后要求公安局立案,可以这样做:首先,可以直接到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通过信函、短信、互联网等形式报案,还能拨打110全国统一报警电话。到派出所后,在值班室向民警说明被违法侵害的事,民警会根据情况制作相应报案笔录,比如治安类、刑事类等。制作笔录时要把事情说清楚,表述清晰,最后签字捺印,之后派出所上报分局审核,达到立案条件就会立案。立案后要保持电话通畅,配合侦查并了解办案进展。 如果去公安机关立案不予受理,也有办法应对。公安机关原则上必须受理公民的报案等,不予受理是违法的。若不予立案,可以申请复议。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等材料,会按管辖范围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时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的,不予立案并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可申请复议。也可以向检察院提出,被拆迁人可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要求检察院履行立案监督职能,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确认强拆违法后进行刑事立案,通常是由征地主管单位把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立为刑事案件的前提是强拆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强拆有可能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等刑事犯罪 。对于违法强拆案件,被拆迁人可以先向征地主管单位投诉。 相关概念: 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 追诉期: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超过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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