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开的不动产普票如何填表?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不动产普票后,在纳税申报时需要正确填写相关表格。这里主要涉及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不动产一般是指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普票即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开具的不动产普票销售额需要填写在相应栏次。如果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未超过小微企业免税标准,应将销售额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栏(若为个体工商户,则填写在“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如果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超过了小微企业免税标准,应将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栏次,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过,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此时应纳税额=销售额×1%。在填写时,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相应的减免性质代码,以体现减征的情况。 同时,可能还需要填写附列资料。附列资料主要是反映应税行为扣除项目的明细。如果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比如购置不动产时的原价等),需要在附列资料中如实填写扣除项目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本期扣除额等信息。填写完成后,附列资料中的“含税销售额”和“应扣除金额”等数据会自动计算并反映到主表中相应栏次。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不动产普票后的填表工作需要根据自身的销售额情况、是否有扣除项目等因素,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确保纳税申报的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