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该如何跟进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跟进处理主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现场处理阶段。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如果有人员伤亡,要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拨打122报警电话,向交警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信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如果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可以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接着是责任认定环节。交警到达现场后,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一般情况下,交警会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对事故认定结果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然后是赔偿协商阶段。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双方可以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赔偿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后是保险理赔步骤。如果事故车辆购买了保险,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在理赔过程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险种,理赔的流程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当事人应当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积极配合理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