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回买房定金?


在探讨如何要回买房定金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一种担保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般来说,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不想买房了,按照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比如,购房者仅仅是因为个人喜好改变不想购买该房屋,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购房者是有可能要回定金的。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出售房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在这种无效合同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 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比如,因为政策调整,购房者突然失去了购房资格,无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想要要回定金,购房者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说明要回定金的合理理由。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定金收据、认购协议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